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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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许祥珊为榜样为镜子为尺子
省高院号召全省法院学先进增素质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许祥珊同志把年轻的生命献给了他挚爱的人民司法事业,他短暂而闪光的一生,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职业作风,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我省法官队伍的杰出代表,是全省法院干警学习的楷模。”日前,省高院向全省各级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发出学习平阳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许祥珊的号召。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广泛深入地向许祥珊学习,学习他牢记宗旨、忠于职守、一心为民、关心群众的崇高职业信念,学习他无私奉献、忘我工作、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优秀职业精神,学习他忠诚事业、公正司法、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的坚强职业品质,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克己自律、一身正气的高尚职业情操。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以许祥珊为榜样、为镜子、为尺子,对照先进找差距,找出差距重落实,进一步提升法官职业道德,增强司法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改善职业形象。
  同时,记者获悉,为表彰许祥珊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根据《法官法》规定,省高院已决定为许祥珊追记一等功。